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0日消息(记者 胡丽齐)5月9日,三亚市教育局发布《三亚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报名条件、考试安排、填报志愿等内容作详细说明。10日上午,该局对《方案》进行解读。
一、三亚市2023年中考报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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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具有三亚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招考试。
2.户籍不在三亚市,但具有三亚市初中学校九年级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参加过当年三亚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在三亚市报名参加中考。
3.已调入海南省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的,被我省认定为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户籍和学籍未转入海南省的,其聘用单位在三亚市的,可在三亚市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三亚市户籍考生相应待遇。
4.三亚市初中学校八年级学生、因学籍在省外没有参加八年级生物、地理考试的三亚市户籍九年级学生(统称“外回考生”),或休学、留级生以及往届生须报名参加2023年生物、地理考试。已报名参加2022年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再报名参加2023年生物、地理考试。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当届有效。
5.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学籍不在三亚市的八年级学生不得在三亚市报名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符合第3条报名条件的除外)。
二、今年考生成绩如何公布?
答:2023年中考公布考生各学科原始分、各学科等级和原始分总分。不再公布各笔试科目试题和答案。考试科目缺考考生成绩以“缺考”记录,考查科目缺考考生以D等记入该科目等级。
三、2023年中考志愿批次如何设置的?
答:2023年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1.提前批: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生班,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个志愿,但在填报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少数民族特招班志愿时,考生可同时填报。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第一批:“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统招生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本批次统招生分A、B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部分统招计划(即全部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预留5%的所得计划)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计划。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不再安排在B段录取。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B段预留的5%计划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
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3.第二批: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
4.第三批: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含第二批次未录取完的剩余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1个自主招生志愿、12个统招生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统招生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中统招生、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6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仅限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测试合格入围的考生填报。
四、今年还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吗?
答:2023年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网上志愿填报系统自7月6日起开放,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后,继续开放到7月18日16:00。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A段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统招生B段志愿、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三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7日-28日下午16:00。
第三次在第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填报,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第三批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8月6日-7日16:00。
五、外省户籍考生需具备什么条件可填报三亚的公办普通高中?
答:外省户籍考生填报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具有三亚市初中三年学籍并就读满三年,各初中学校要对这部分考生就读情况进行核查。已调入三亚市各类用人单位工作且聘期5年以上的,被我省认定为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三亚普通高中不受此限制。
六、户籍和学籍不一致的考生修改志愿时还可以修改为学籍地或户籍地吗?
答:户籍地和学籍地不一致的考生,在首次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此选择在后续再次开放填报志愿期间不允许变更。
七、如果遇到同分的情况下,怎么录取?
答: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按中招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投出达到各考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要求的考生。投档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
2.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分总分。
3.比较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五科原始分总分。
4.比较生物、地理两科原始分总分。
5.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原始分。
6.如前5款不能区分,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7.以上条款仍不能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
八、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指标到校”考生?
答: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亚第一中学和海南中学三亚学校的“指标到校生”,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三亚市“指标到校”计划第一次分配时只分配到农村和城乡结合区初中学校(含民办),“指标到校”只录取学籍在三亚市同一学校初一至初三年级连续3年且就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录取时设置不高于本校统招A段分数线的90%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人数不足,剩余指标调整到城区没有进行第一次指标分配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毕业生人数不少于50人的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
九、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如何划定?
答:学校须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自主招生计划要面向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招生学校原则上按不高于1.2:1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后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汇总后报省中招办备案。自主招生录取在本校统招生录取前进行,其中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中考满分的30%,其他自主招生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中考满分的60%,学校可在省定标准基础上提高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并在自主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
十、哪些考生可以享受加分政策?
答:符合以下各类条件且报考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考生,录取时在原始总分上相应增加相应的分值(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
1.革命烈士子女,全国公安、司法系统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加5分。
(1)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国公安、司法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子女;
(3)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见义勇为伤残且伤残等级为1—4级的人员或子女;
(4)海南省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